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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员工上班期间帮别人的忙,出现伤亡谁负责?
挪运雨棚被砸成八级伤残:属于帮工行为,雇主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一、
案情简述
18
岁的卢某为答谢宴搭建舞台
,
事后在挪运重达
300
公斤的大型遮雨棚时
,
发生事故被雨棚砸伤
,
经司法鉴定构成八级伤残
。
卢某将委托人
W
公司与公司股东
、
发包人
Y
公司
、
活动组织方
N
公司等一并告上法庭
,
提出近百万元的损害赔偿
。
二、案件审理焦点
卢某挪运遮雨棚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损害赔偿主体是雇主还是被帮工人?发包
人
Y公司以卢某与委托人W公司之间存在劳务关系为由,主张应当由雇主即委托人W公司承担全部损害赔偿责任。
三、裁判结果
结合事故现场舞台、雨棚所在位置,综合分析劳务工作范畴是否包含挪运遮雨棚,发包人、分包人与卢某之间的法律关系等,依法认定卢某的行为属于无偿帮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应当由被帮公司人即发包人承担卢某的损害赔偿责任。至此,甘清洪律师团队代理意见获法院认可,成功为委托人规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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