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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等28名买房人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共获赔200余万元违约金。
东莞市28名业主分别于2017年6月至2019年1月与某楼盘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于2019年3月收楼。
但开发商以装修、疫情、办证三项理由逾期交付足足将近一年。
刘某等28名业主找到甘律师团队,甘律师团队迅速收集证据、拟定诉讼策略,从举证责任、免责事由入获胜诉判决。本案经一审、二审开庭审理,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上述两家公司需承担违约责任,向各买房业主支付合同约定标准的延迟交楼违约金。
刘某等28名买房人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共获赔200余万元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