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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的积极取证并提出辩护意见,随州市曾都区检察院最终对郑某做出不起诉决定。
近日,甘律师代理一起涉嫌妨害公务案件。
2016年7月17日11时许,随州市曾都经济开发区新春村一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货车与辆小轿车发生碰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赶到现场调查取证,民警要求扣车定损并手持执法记录仪对现场拍照取证,郑某及陈某在民警执法过程中与民警发生冲突,最终以涉嫌妨害公务被刑拘。
经过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的积极取证和提出辩护意见,随州市曾都区检察院最终对郑某做出不起诉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