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律师在线:深圳清湖工业园城市更新项目近期进展
甘清洪律师团队前往股份公司,就项目范围内集体土地物业确权存在争议的部分提供了解决路径。
2022年5月16日至2022年5月19日,清湖项目工作汇报会顺利召开,部分地块的物业权利人核实工作继续沟通中,律师团队就项目范围内集体土地物业确权存在争议的部分提供了解决路径。
2022年5月23日至2022年5月26日,律师团队完成了两个地块权利人的《物业权利人核实证明书》实际控制人签署工作,与部分权利人沟通《证明书》的签署事宜,还完成了其中一个地块涉及争议部分的核实工作。
物业权利人核实工作的法律法规参考——
(1)《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第三十条:“区城市更新部门负责对物业权利人更新意愿进行核实。属于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款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区城市更新部门应当在物业权利人更新意愿核实阶段组织区规划土地监察机构、辖区街道办事处和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对历史违建物业权利人进行核实,由经核实的物业权利人与市场主体签订搬迁补偿协议。”
(2)《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城市更新项目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物业权利人核实有关工作的通知》(深规划资源[2021]508号):“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部门应组织区规划土地监察机构、辖区街道办事处和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等部门依职权开展历史违建物业权利人核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