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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大杏仁不是杏仁“案:大杏仁改名巴旦木(扁桃仁)!

甘清洪律师代理的“美国大杏仁不是杏仁”案(买卖合同欺诈消费者案),成功促成大杏仁改名巴旦木(扁桃仁),该案在商业界影响广泛!

一、美国大杏仁不是杏仁案简介
美国大杏仁不是杏仁案,即甘清洪(甘律师本人作为原告)诉沃尔玛深国投百货有限公司欺诈消费者一案,案号为:(2013)深中法民终字第2385号。甘律师获得终审胜诉

该案成功促成我国关于扁桃仁标准的出台,也揭露出我国消费者被坑185亿的事实。

该案入选2012年中国十大公益诉讼候选案例

该案诉讼进程,被十多家知名媒体连续报道

继该案后,市场上销售的涉及美国大杏仁”的商品,全部更名为扁桃仁或者巴旦木仁。

可谓是具有历史纪念性意义的一次诉讼案件。

二、案件详情
https://www.itslaw.com/detail?judgementId=b6b0a992-40e0-45bb-80c4-e5394f678bc3&area=1&index=1&sortType=1&count=5&conditions=litigant%2B4886091%2B1%2B甘清洪
(本案的二审判决已收入无讼案例查询系统,可点击上方链接进行查询)

三、该案促成扁桃仁标准的出台


 

报道详情请点击下方链接:  

http://finance.people.com.cn/n/2013/0106/c1004-201013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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